
为切实加强盟人大工委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机关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及盟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加强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部署,学习党章和党内各项法规;学习经济、政治、文化、历史、科技、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二、学习形式
(一)自学。要认真学习,勤于思考,坚持撰写读书笔记,每年除完成中心组学习计划规定的内容外,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选学有关方面的知识。
(二)集体学习。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每次集体学习前,要围绕学习专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实际和分管工作进行深入思考,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并在集体学习会上进行讨论和交流。
(三)开展调查研究。中心组成员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每年要结合自己分管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至少1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
三、学习要求
(一)坚持学习理论与指导工作相结合。要坚持学以致用,把加强学习与贯彻落实工委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研究总结工作结合起来,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切实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二)坚持学习理论与增强党性相结合。要紧密联系自身的思想实际,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增强党性修养、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行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三)发挥表率作用。要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领导工作的重要途径,坚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在学习型机关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要按时参加集体学习研讨,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向秘书长请假,并在事后通过自学等形式及时补课。
四、组织实施
(一)集体学习根据需要,可扩大到机关科级以下干部。
(二)集中学习实行负责制,秘书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和研讨,督促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三)办公厅秘书处负责制定机关干部总体学习安排,并做好提供学习资料等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