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4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盟检察分院检察长张红霞所作的《关于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2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工委委员认为,2021年,兴安盟检察分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为主线,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助力保障乡村振兴发展、助力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护生态安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新突破,为推动全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报告显示,仍然存在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队伍建设上,队伍政治建设和专业化水平仍需加强;在业务发展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还不够平衡,做优刑事检察还有较大空间,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整体较为薄弱,公益诉讼检察作用还需充分发挥。
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立足检察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履职为民,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