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9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了盟财政局局长李妍受盟行署委托作的《关于2021年盟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1年,盟行署及财政等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盟委工作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民生支出保障,实施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努力稳定收支,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实现收支平衡。2021年,盟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8亿元,支出62.76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88亿元,支出3.6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4万元,支出16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93亿元,支出28.06亿元。受上年一次性收入提高基数和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都较上年不同程度有所下降。同时,全盟财政收入基础不稳,非税收入占比过大,优质税源缺乏;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没有细化到部门和项目,部门预算编制完整性和精准度有待提高;预算调整幅度较大,调整后的预算执行率不高;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三保”和其他重点支出压力较大,基层财政运行存在风险隐患。
报告反映,2022年上半年,盟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3亿元,支出完成29.8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0.25亿元,支出完成0.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5.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暂未支出,接下来将安排陆续支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7.04亿元,支出12.36亿元。上半年,随着落实落细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财政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盟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都较上年同比有所增加。
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坚持稳中求进,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二是坚持防范风险,为全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三是坚持拓宽财源,提高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能力。四是坚持深化改革,逐步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