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盟委书记苏和出席会议并讲话,盟人大工委主任徐卓主持会议。盟领导于吉顺、杨冀鹏,盟人大工委副主任李晓光、郭堂、刘忠、杨永久出席会议。程广军、黄涛、马超、苗海斌、李英、张双城及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梁彦君、魏春雨、张红霞、荆晓飞及盟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向会议作报告。
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国、全区两会精神,听取了盟行署关于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盟行署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报告、盟行署关于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盟中级人民法院、盟检察分院、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6年工作安排情况报告,结合会上审议表决或满意度测评情况,原则同意上述报告。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任免职人员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苏和在讲话中简要总结了“十四五”时期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充分肯定了盟人大工委和全盟人大工作。他说,全盟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着力提高立法建议质量、提升人大监督质效、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以高水平人大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要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
徐卓表示,全盟各级人大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按照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和盟委提出的“七个彰显新作为”的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落实换届纪律要求,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依法选举工作。要认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更强担当依法履职,为推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增进民生福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对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